问题 | 离婚后是否应退还女方彩礼 |
释义 | 一、离婚后是否应退还女方彩礼 离婚女方一般不需要退彩礼。但也存在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形: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一般从男女双方是否开始同居、男女双方同居的时间、男女双方同居期间主要生活开支的承担、女方是否怀孕或者生育小孩、未能共同生活的过错方等方面进行把握。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男方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为由要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诉讼时间多长 法律网提醒您,彩礼返还诉讼时间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离婚彩礼返还比例是多少 离婚彩礼返还比例如下: 1.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三十。 2.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五十。 3.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 4.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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