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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释义
    一、劳动仲裁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条件如下:
    1.在仲裁时效期间内;
    2.申请了与被申请人之间争议为劳动争议;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5.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6.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内容怎么写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三、劳动仲裁必须本人去吗?
    提起劳动仲裁不是必须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可以委托人的包括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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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