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条件如下: 1.在仲裁时效期间内; 2.申请了与被申请人之间争议为劳动争议;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5.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6.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内容怎么写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 三、劳动仲裁必须本人去吗? 提起劳动仲裁不是必须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可以委托人的包括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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