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一、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要求是什么 1.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2.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3.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民事诉讼证据造假要承担什么后果 法律网提醒,民事诉讼证据造假要承担如下后果: 1.作伪证情节较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会受到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 2.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伪造证据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民事诉讼收集证据的原则 1.依法取证原则。 调查证据必须依法进行,采取法定形式。以一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取证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不具备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据材料,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 2.及时取证原则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调查时,应在合理期间内进行,以免随着时间推移证据被破坏或者灭失,对于难以保存和固定的证据材料,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全。 3.全面取证原则 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应该在中立客观的立场,对于需要调查的证据尽量全面调取,以求充分还原事实。对于案件的认定在当事人条件所限无法调查时,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有权利要求相关机构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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