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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构成宣传传销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释义
    一、构成宣传传销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没有宣传传销罪,而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需要满足的条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传销如果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追诉期是五年。情节严重的,追诉期是十五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能判缓刑吗
    传销罪有可能判缓刑,前提条件是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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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