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述认罪认罚是否能够用于无罪辩护 |
释义 | 一、论述认罪认罚是否能够用于无罪辩护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用于做无罪辩护的。无罪辩护的原则如下: 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 2.证据。证据充分,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 3.慎重决策。律师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 二、不签认罪认罚会被收监吗 不签认罪认罚不会被收监,但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收监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是指关进监狱,对于关进监狱的人需要是被依法确定有罪,需要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未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任何人不得擅自确认他人有罪,因此只能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收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三、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标准 法律网提醒,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标准即在法定刑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种较轻或刑期较短的刑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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