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罚金数额的裁量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罚金数额的裁量标准有哪些 罚金数额的裁量标准: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来裁量;如果犯罪分子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还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法院罚金利息怎么算 法院罚金利息是不需要计算的,罚金不会产生利息。罚金一般是根据根据犯罪情节、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后确定的。具体需要考虑的犯罪情节包括犯罪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实施的犯罪行为给公民或者是社会造成的损失数额等。 1.我国刑法关于罚金刑的数额,采取了三种立法模式:倍比罚金刑、限额罚金刑、无限额罚金制。其无限额罚金制比较普遍。 2.刑法虽然对其最高数额一般没有限制,但对其最低数额则有所限制,原则上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是最低数额不少于500元。 3.数个罚金刑的数额计算问题:对于数罪分别被判处数个罚金刑的,应把数个罚金罚数额总和相加,收取总额。如果被判处数个罚金刑及没收财产的,合并执行。如果是数个罚金刑及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 三、罚金的适用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罚金的适用方式有以下几种: 1.选处罚金。即罚金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种,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此种情况下的罚金只能独立适用,而不能附加适用。 2.单处罚金。即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罚金,而不能判处其他刑罚。单处罚金只对犯罪的单位适用。 3.并处罚金。即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罚金,并且是必须附加适用。 4.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种供选择适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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