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仲裁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案件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五日内预付,预付金额按第四条规定的标准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如下: 1.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就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仲裁维权。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时效中断的,则一般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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