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纠纷要到哪里起诉对方 |
释义 | 一、经济纠纷要到哪里起诉对方 经济纠纷应当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经济纠纷案件多久开庭 经济纠纷的案件,只要在审限内开庭都是符合规定的。经济纠纷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经济纠纷在立案受理后,如果无法正常送达给被告,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的方式有登报、广播或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或公共场所。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一般不计入审限内。 三、起诉经济纠纷要多少钱 法律网提醒您,经济纠纷打官司一般是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进行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一般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数额来确定诉讼费。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同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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