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是如何的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合同的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由他人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裁决。 二、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建设工程纠纷种类: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等。因建筑工程引起的纠纷,一般由建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三、建筑工程纠纷能否约定异地仲裁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纠纷不能约定异地仲裁,只能在工程所在地法院仲裁。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划分到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畴,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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