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如何进行审查判断 |
释义 |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如何进行审查判断 审查判断交通事故认定书从以下几个方面: 1.对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 3.审查事故认定书的用语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恰当; 4.审查法院判决、裁定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正确,判决、裁定的结果是否恰当。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4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能出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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