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提起劳动诉讼需要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当事人提起劳动诉讼需要有什么条件 提起劳动诉讼需要具备的条件: 1.已经申请过了劳动仲裁;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四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纠纷起诉的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当遇到其他情况,费用的承担方是不确定的,最终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来决定。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如果经过诉讼,原告胜诉,则该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应当由被告来承担。如果是被告胜诉,则应当由原告来承担。 三、劳动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 1.劳动纠纷法院起诉流程为: 2.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书、起诉书、证据资料由法院审查立案; 3.进入开庭程序; 4.审理完之后,法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六个月。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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