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补偿被辞退的员工 |
释义 |
一、应该如何补偿被辞退的员工 员工被公司辞退的赔偿包括: 1.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单位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以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没有拿到经济补偿员工如何维权 1.准备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法律网提醒您,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都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2.维权流程:双方协商→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证据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是最后的维权手段,如果劳动者在前面两个方法中已经能够解决问题,那么就没必要诉讼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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