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补偿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补偿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补偿的情况如下: 1.公民人身自由权或者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其时效的计算起点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精神损害补偿怎么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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