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权由谁来确定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权由谁来确定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权由公安机关管辖,检察院只管辖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 三、职务侵占罪适用缓刑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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