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刑责 |
释义 | 一、如何认定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刑责 认定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刑责是: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要件如下: 1.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2.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 三、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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