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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结束后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释义
    一、合同结束后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可以和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需要续租;对方不续租的,出租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出房屋并承担自租赁期满后到实际搬出房屋时止的使用费。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租赁合同纠纷应当是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租赁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属于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签署租赁合同后多长时间内可以进行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因租赁合同双方产生纠纷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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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