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撤销赠与合同 |
释义 | 一、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撤销赠与合同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如下: 1.如果受赠人与赠与人达成一致的,可以撤销赠与。 2.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等情况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赠与合同有下列特征: 1.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即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一定的对价;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4.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 5.赠与合同的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三、赠与与遗赠的区别有哪些 赠与与遗赠的区别是: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两者发生效力的时间不同,赠与是发生在自然人生前的一种法律行为,而遗赠生效的时间是遗赠人死亡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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