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结构质量不达标如何维护买房者利益 |
释义 | 一、房屋结构质量不达标如何维护买房者利益 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房屋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子有质量问题该找谁投诉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质检站投诉。法律网提醒您,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然后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三、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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