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 行政诉讼判决下来执行的方式是:首先会进行催告,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诉讼时效期的时间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的有效诉讼期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有效诉讼期限是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行政诉讼救济怎么申请 申请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是:首先要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要有明确的被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