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一般工伤认定需要60天。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如何准备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其他。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三、工伤认定程序的流程 工伤认定程序流程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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