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
释义 | 合同履行的时候注意事项 (1)保留证据 在合同履行时,我方应当保留的对方证据包括: ①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属文件; ②对方向我方发送的所有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收据、收付款凭证、收货发货单证、违约的证据、身份信息等一切证明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 我方要尽量少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函,包括传真、电子邮件,也要在纠纷发生后少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沟通。 (2)避免先盖章 在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时,不要将我方盖好章而对方未盖章的合同文本交与对方自行盖章,最好由我方人员自已拿到对方单位盖好章后拿回一份。 (3)对方盖章 要意识到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都不一定可靠,只有双方签字盖章的东西才可靠。 因此,需要取得对方的证据就需要对方签收。一种是在我方的文件签收簿上签字,另一种是准备两份,一份交与对方,另一份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后收回保存。 如果对方拒不签收函件,一般建议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以保留证据。 对于常年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之间,若涉及到货款结算,建议定期与对方对帐,并签字盖章确认。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双方都在履行合同的同时,那么自己也应当保留好相应的证据,这样子会有利于自己在今后出现合同纠纷的时候打官司,而且要注意对方所签的名字和盖章都是真实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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