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条款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条款 除了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之外,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围绕房屋确定,建议协商确定房屋的现状、内部设施数量及使用情况、水电、物业费的承担主体,租金的支付期限、押金的收取及返还条件等。承租人需另行装修的,应当对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后的装修残值如何处理进行约定。 法律网提醒您,如未约定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三、房屋租赁合同税在哪交 去地税局缴纳房屋租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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