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吊销后多长时间需要设立清算小组 |
释义 | 一、公司被吊销后多长时间需要设立清算小组 公司被吊销后应当在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哪些情况下公司可能被吊销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1.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的; 3.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4.滥用执照的; 5.非法经营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三、公司被吊销如何注销 公司被吊销的注销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备案; 2.办理注销登记,发布注销公告; 3.办理税务注销、组织机构注销和公章注销。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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