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如何追讨欠款 |
释义 | 一、欠债不还如何追讨欠款 欠债不还的讨债方法: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协商不成的,则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欠债不还起诉对方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欠债不还起诉对方需要提供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借钱不还可以要担保人还钱吗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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