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外国人离婚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和外国人离婚程序有哪些 和外国人离婚的程序: 1.出示证件户口薄,结婚证,外国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等。 2.填写《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已经拟写好,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3.填写登记机关提供的《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三十日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和外国人离婚后孩子归谁 和外国人离婚后孩子归属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在审理孩子抚养权方面,倾向保护妇女的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理。在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具体体现在:对于8周岁以下的子女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 三、和外国人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和外国人离婚财产分配是首先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那么应当是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进行确定。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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