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及于哪些 |
释义 | 一、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及于哪些 1.时间效力,即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后,才生效; 2.空间效力,即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法律效力; 3.集体合同效力体现的其他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解除集体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2.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宏观调控计划修改或取消。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 4.企业破产、停产、转产,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地震、风灾、旱灾、雷击等自然界发生的突变现象等自然现象。 6.违约。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认为全部或部分履行集体合同成为不必要,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7.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如果工会撤销或解散后又与其他工会合并,那么,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原工会的义务应由合并后的工会承担。 ![]()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谁? 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 1.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法律网提醒,此处的职工代表和工会都是劳动者的代表,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实际的主体是劳动者,其和劳动合同不同的是,集体合同是全体劳动者作为订立的一方。 2.用人单位也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之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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