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及于哪些
释义
    一、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及于哪些
    1.时间效力,即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后,才生效;
    2.空间效力,即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法律效力;
    3.集体合同效力体现的其他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解除集体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2.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宏观调控计划修改或取消。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
    4.企业破产、停产、转产,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地震、风灾、旱灾、雷击等自然界发生的突变现象等自然现象。
    6.违约。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认为全部或部分履行集体合同成为不必要,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7.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如果工会撤销或解散后又与其他工会合并,那么,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原工会的义务应由合并后的工会承担。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谁?
    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
    1.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法律网提醒,此处的职工代表和工会都是劳动者的代表,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实际的主体是劳动者,其和劳动合同不同的是,集体合同是全体劳动者作为订立的一方。
    2.用人单位也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之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8 23: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