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借钱不还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借钱不还证据不足的,债权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第三人证言、电话录音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欠钱不还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欠款起诉到哪个法院 欠款起诉到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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