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失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过失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过失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主体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患者人身损害与主体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解决 医疗事故可以找以下部门解决: 1.卫生行政部门,发生医疗事故的,可以由事故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于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还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人民法院,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 三、医疗过失鉴定费用是多少呢? 医疗过失鉴定费用如下: 1.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每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每例次收取; 2.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每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每例次收取。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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