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与定金是否可以并存 |
释义 | 一、违约金与定金是否可以并存 可以并存,但不可以同时适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没签合同收的定金有效吗 法律网提醒您,没签合同收的定金有效。没签合同的定金有效。其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如果双方当事人虽然没有签订定金合同,但是约定好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另一方为此收受了定金,此时定金合同就已经生效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违约金一般按照多少比例收取的 合同违约金一般按照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比例收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否则违约方有权就超过该范围的部分,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一般百分之三十。违约金通常不可以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了百分之三十,那么该违约的金数额就是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的进行减少。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按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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