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公司债权申报流程详解 |
释义 | 一、破产公司债权申报流程详解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二、公司破产的条件 公司破产的条件是: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企业法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3.由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公司破产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三十日到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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