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如何处理孩子的户口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如何处理孩子的户口问题 离婚后女方处理孩子的户口问题的方式是离婚后小孩户口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且需要迁移子女户口的,应当由户主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前往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小孩子户口可以挂靠到亲戚家吗 小孩子户口可以挂靠到亲戚家的,这种情形属于亲属投靠,但是当事人应当到派出所户籍科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想要把户口落在非直系家属家的,应向非直系家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要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三、出生孩子上户口的期限 出生孩子上户口的期限是在婴儿出生一个月之内办理。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但如果超过一个月没办理,后续还是可以补办的,不过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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