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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回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法定证件
释义
    一、撤回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法定证件
    离婚撤诉一般不需要什么证件,原告可自行向法院申请撤诉,只需要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即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准予撤诉,制作裁定书。撤诉可以退回起诉费的一半。如果不准撤诉的,应当继续开庭审理。如果准予撤诉之后,没有新的情况或者理由,六个月之内不得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需要多久
    离婚诉讼需要三到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一审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法庭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诉讼费多少
    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诉讼费50-300不等。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而对于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还可以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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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