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内容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保险合同内容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要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2.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 3.保险合同的内容。规定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这些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表现为保险合同的条款,它是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条文,是保险合同双方履约的依据。 二、保险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问题 保险合同签订要注意以下问题: 1.投保之前谨慎挑选保险公司; 2.准备投保时要检查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 3.针对保险对象选择保险合同; 4.签约之前,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和研究合同条款的内容; 5.如实填写投保单并亲自签名。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三、保险合同成立是否意味着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是意味着生效。法律网提醒,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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