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签署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购房合同签署需要注意什么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 1.注意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2.注意明确相关费用由谁承担,特别是一些不合理的收费 3.注意明确贷款不成的约定 购房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购房签合同必须得本人吗 购房签合同不是必须得本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签订。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购房合同解除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购房合同解除的必要条件是: 1.买受人和出卖人协商一致解除; 2.购房合同因不可抗力在事实上无法履行; 3.出卖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合同因此不能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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