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行为有什么类型 |
释义 | 一、重婚行为有什么类型 属于重婚的行为如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罪有哪些必要的构成要件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 三、重婚罪证据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重婚罪证据包括: 1.配偶与第三方经过合法登记的结婚手续,或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需要搜集结婚登记伪造结婚证证据,重婚者与第三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还可以搜集有婚外情一方与第三人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证据、双方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录像、短信等,此外,还有亲属或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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