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伤人后的保险理赔流程 |
释义 | 一、车祸伤人后的保险理赔流程 车祸后保险理赔流程: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 3.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 4.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5.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赔付结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有: 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2.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 3.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4.发生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 5.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客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6.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增加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为: 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于一方事故,保险公司负责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情形下,可以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于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发票; 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已确认修理项目的列表清单、零部件更换更新的项目清单列表; 6.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书; 7.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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