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备离婚诉讼必备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必备离婚诉讼必备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离婚法院判不离多长时间可以再起诉 离婚法院判不离,一般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准备起诉状并收集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送达诉讼文书,通知双方到庭; 3.法院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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