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年起车险费用核算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二年起车险费用核算方式有哪些 第二年车险计算方法:因为交强险的价格以及浮动标准是国家相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所以各保险公司价格相同。如果第一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价格下浮10%,如果第一年发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价格不浮动,如果第一年发生两次以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价格上浮10%,如果第一年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价格上浮30%,如果第一年发生酒后驾车,交强险价格最高上浮60%。 二、车险理赔流程 1.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向承包公司报案并进行索赔。 2.事故查勘 被保险人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指派相应的查勘人员到现场进行事故查勘,对保险范围、保险责任及事故损失等进行确定。 3.提交索赔材料 定损后,被保险人根据承保公司要求,整理相关资料递交给承保公司进行审核。 4.审核计算 保险公司收到递交资料后,会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最终赔付金额进行确定。 5.赔付 保险公司将财务人员计算出的最终理赔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给被保险人。 ![]() 三、车险会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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