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诉讼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一个月左右就会安排开庭。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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