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非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非故意的损毁他人财物是需要承担赔偿的,一般是会按物品的实际价值来进行判定;也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好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财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下的,属于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能取保候审吗 法律网提醒,故意毁坏财物罪能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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