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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主体类型
释义
    一、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主体类型
    1.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的驾驶人员,即司机;
    2.操作管理交通设施,保证交通安全运行的人员,如机械师、车检员、巡道工、扳道工、保养人员等;
    3.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如交通警察、交通管理员;
    4.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的管理人员,如调度员、引水员、机务员、信号员、船长等;
    5.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正式司机违章开车,行人或骑自行车人违章致他人驾驶的交通工具发生重大事故,渡口乘客强行抢渡引起渡船超载倾覆等;
    二、犯交通肇事罪是否要吊销驾驶证
    法律网提醒您,犯交通肇事罪的是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二条,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三、交通肇事罪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律师对事实与证据做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决定做无罪辩护。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辩护人如能论证《交通事故认定书》系办案民警草率制作形成,事故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存在错误,该认定书分析事故的成因、事实、结论均不能作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并进一步审查起诉、审判的依据。无罪辩护即可能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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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5: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