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体合同诈骗立案怎么撤案 |
释义 | 一、具体合同诈骗立案怎么撤案 具体合同诈骗立案如下撤案: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 三、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高于二万元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数额高于二万元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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