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2.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 3.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5.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如何解决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如下解决: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三、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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