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网提醒您,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和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产生了法律效力。 二、关于交通事故调解所需要什么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 1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 12.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据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 ![]() 三、交通事故调解流程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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