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是否有权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离婚后子女是否有权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无权参与。如果父母协商一致,将财产赠与子女,对此法律是无权干涉的。 一般情况下,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 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怎样进行夫妻财产协议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的流程: 1.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财产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财产的产权证明进行查验,询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在夫妻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平均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双方均等分割; 2.协议分割,即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3.诉讼分割,即双方协议不成时,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判决分割离婚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