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可以认定定金合同生效 |
释义 | 一、何时可以认定定金合同生效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时开始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在合同订立中受到广泛的适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承担定金罚则的责任。 二、定金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合同定金超过20%是否为无效合同 合同定金超过20%不是无效合同。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定金超过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