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可以减轻或从轻行政处罚 |
释义 |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减轻或从轻行政处罚 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4.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5.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有何有效期 行政处罚案件的期限一般都是90天,在行政处罚法当中规定,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般不能够超过90天,如果案情相对复杂的,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以后可以延长30天。 法律网提醒您,事实上大多数的行政执法案件根本就不会用这么长的时间才能结案的,这是法律上允许的最长时限。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 三、行政处罚会留下案底吗 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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