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车险理赔的操作流程 |
释义 | 一、了解车险理赔的操作流程 申请车险理赔的流程是: 1.通知保险公司; 2.根据保险公司告知,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3.保险公司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具体而言,交强险绝对拒赔的情形包括以下: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除了以上拒赔的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都应该予以赔偿。 ![]() 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签字后能否反悔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不能反悔。法律网提醒您,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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