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程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工程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如下; 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处理方式有: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劳务分包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违约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三、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 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不违法。 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由于劳务分包是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业主或总承包方对材料和设备负责,劳务分包方只收取劳务费,不受任何限制。 另外,由于工程造价中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的价格不平衡,有的高,有的低,如电气安装工程。劳动力成本很低,因为变压器的材料价格很高。其他的,比如土方工程,几乎都是人工成本,所以不能强制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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