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合同的效力是否可存在 |
释义 | 一、口头合同的效力是否可存在 口头协议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规定,合同订立的方式除了有书面订立之外,也可以使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即使是口头协议也具有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口头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2.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持下进行调解; 3.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三、口头形式的合同订立后能否变更 法律网提醒您,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以变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同样,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也是可以变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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